我忍着哽咽,轻轻拭着墓碑上的照片,如果爸妈在天有灵,他们会原谅我的吧。
天空中下起了纷纷扬扬的小雨,我生了病,淋不得雨,擦干眼泪,只好回去。
哪里也没有去,我直接回到了家里,把自己从天亮关到天黑。
这个“家”,是我和范司弘一起买的房子。
当初我们俩是处了多年的男女朋友,感情也还可以,就买了套别墅同居了。
从18岁那年夏天开始,我就已经是范司弘的女人了,这些年我们虽然没有结婚,但早已过着和夫妻没有区别的生活。
直到沈牧歌的介入。
现在回想起来,我才发现,这么些年范司弘压根就没爱过我,他和我在一起,不过是因为合适或者门当户对吧,所有人包括他的父母都觉得我俩是金童玉女天生一对,久而久之他也就接受了这个事实。
在沈牧歌出现以前,范司弘从来没爱上过谁,也就可以和我将就着。
可当他如饥似渴疯狂地爱上沈牧歌,尝到了爱情的滋味之后,他连看我一眼都觉得反胃了。
俗话说得真没错,一男一女在一起很多年都没结婚,多半到最后是结不了婚的。
我自嘲地笑了笑,从冰柜里拿了一瓶伏特加,坐在窗前冰凉的地板上,不知死活地喝了起来。
肚子很疼,血在流,我需要麻醉自己。
晚上九点,楼下有了动静。
迷迷糊糊地我猜测,大概是范司弘来了,这里除了我只有他进的来。
果然,脚步声越来越近,一分钟后,二楼卧室的门被“咣当”一声猛然踢开。
我喝了酒,醉醺醺的视线有些模糊,扭过头去,只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门口,朝我走过来。
随即,一双干净的皮鞋出现在我的眼帘。
“司弘,是你吗,你来了……”
我迷乱地朝他伸出手去,谁知他嫌恶地后退一步,我生生扑了个空,跌倒在地。
范司弘发出冷冷的嗓音,他说,“董雨幸,真有你的。”
我嘴角微动,匍匐在地上,起不来,也不想起来。
“范司弘,”我喉咙里呢喃,“我对你好不好?我都把我的所有都给你了,你说我对你好不好?嗯?”
我伸手摸索着去拿酒杯,拿起就往自己嘴里灌。
一瓶56度的伏特加,我已经喝掉了大半瓶。
范司弘许久没有说话。
我们之间的空气,就像死一样沉寂。
虽然面对面地在一个房间里,却好比隔了几个世纪一样遥远。
许久,他突然猛的冲了过来,一把将我从地上拎了起来,夺过我手里的酒瓶,目眦尽裂地吼道,“想喝酒是吧?好啊!我陪你喝!”
他举起酒瓶昂起头就往自己喉咙里倒,顷刻间剩下的液体全部入了他的喉,下一秒,酒瓶从他手里飞了出去,狠狠砸在了墙上,瞬间碎裂了一地的玻璃渣子。
这一声巨响,一下子让我清醒了过来,我上前,“你疯了!那可是56度的伏特加!”